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则,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绝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需要特别留心的是,考试时刻每位考生的考点不变,但每科考试一般都要替换考场,不要因走错考场耽搁考试。
(三)考生须带着准考证、有用居民身份证和规则文具、物品参加考试。阻止考生带着书包、手机等物品进入关闭区和考场,请考生提前妥善安设好自己物品。
附:1.考场规则
2.《最高公民法院最高公民查看院关于处置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疑问的说明》
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办法》对考生违规处置的有关规则
4.《中我国公民共和国刑法批改案(九)》对考生违规处置的有关规则
5.《中我国公民共和国教育法》对考生违规处置的有关规则
6.《山东省公共诺言信息打点办法》节选
淄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考场规则一、考生应当自觉遵守监考员等考试作业人员打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监考员等考试作业人员实施责任,不得打乱考场及其他有关作业地址的次序,不得损害别人身体安康和生命平安。
二、考生凭自己准考证和有用居民身份证按规则时刻和地址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则时刻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停留,应当主动协作监考员按规则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对、平安查看和随身物品查看等。
三、考生只准带着规则的考试用品(如黑色笔迹签字笔、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带着的用具。不得带着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像、材料、具有通讯功用的东西(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用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批改带等物品进入关闭区、考场。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出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用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双面在运用时刻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方位和规则的时刻内精确理解地填涂名字、考生编号等信息,考生将条形码在试卷上取下后张贴至答题卡指定方位。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许笔迹不清的答卷将影响评卷成果,责任由考生自傲。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差错及试卷笔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疑问,可举手问询;触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问询。
五、开考信号宣告后,考生方可初步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绝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刻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出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则的区域停留或许攀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许答题卡规则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则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许规则区域以外的答案一概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符号。答题进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笔迹的笔。
8、考生在考场内须坚持恬静,禁绝吸烟,禁绝喧闹,禁绝窃窃私语、瞻前顾后、打手势、做记号,禁绝夹藏、旁窥、抄袭或许有意让别人抄袭,禁绝传抄试题、答案或许交流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禁绝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成心损毁或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宣告后,考生应当当即搁笔并中止答题。
全国共同出题类另外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个收取。自出题类别,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许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对无误后,方可逐个脱离考场。
十、考生不恪守考场规则,不遵守考务作业人员打点,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依照《中我国公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办法》实施,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我国公民共和国刑法》等追查法令责任。
最高公民法院 最高公民查看院
关于处置组织专试作弊等刑事案子
适用法令若干疑问的说明
(2021年4月8日最高公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5次会议、2021年6月28日最高公民查看院第十三届查看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经过,自2021年9月4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组织考试作弊、不合法出售、供给试题、答案、替代考试等违法,维护考试公正与次序,根据《中我国公民共和国刑法》《中我国公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则,现就处置此类刑事案子适用法令的若干疑问说明如下:
第一条刑法第二百8十四条之一规则的“法令规则的国家考试”,仅限于全国公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拟定的法令所规则的考试。
根据有关法令规则,下列考试归于“法令规则的国家考试”:
(一)一般高级学校招生考试、研讨生招生考试、高级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级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
(二)中心和当地公务员选用考试;
(三)国家共同法令作业资历考试、国家教师资历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共同考试、会计专业技能资历考试、资产评价师资历考试、医生资历考试、执业药师作业资历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缔造师执业资历考试等专业技能资历考试;
(四)其他依照法令由中心或许当地主管部分以及作业组织的国家考试。
前款规则的考试触及的特别类型招生、特别技能查验、面试等考试,归于“法令规则的国家考试”。
第二条在法令规则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断定为刑法第二百8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则的“情节严峻”:
(一)在一般高级学校招生考试、研讨生招生考试、公务员选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
(二)致使考试推迟、撤消或许启用备用试题的;
(三)考试作业人员组织考试作弊的;
(四)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
(五)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
(六)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
(七)供给作弊器件五十件以上的;
(8)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
(九)其他情节严峻的景象。
第三条具有避开或许打破考场防备作弊的平安打点办法,获取、记载、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用的程序、东西,以及专门方案用于作弊的程序、东西,应当断定为刑法第二百8十四条之一第二款规则的“作弊器件”。
对所以不是归于刑法第二百8十四条之一第二款规则的“作弊器件”难以断定的,根据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许考试主管部分出具的陈述,联系其他根据作出断定;触及专用间谍器件、偷听、窃照专用器件、“伪基站”等器件的,依照有关规则作出断定。
第四条组织考试作弊,在考试初步之前被查获,但现已不合法获取考试试题、答案或许具有其他严峻打乱考试次序景象的,应当断定为组织考试作弊罪既遂。
第五条为施行考试作弊行为,不合法出售或许供给法令规则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断定为刑法第二百8十四条之一第三款规则的“情节严峻”:
(一)不合法出售或许供给一般高级学校招生考试、研讨生招生考试、公务员选用考试的试题、答案的;
(二)致使考试推迟、撤消或许启用备用试题的;
(三)考试作业人员不合法出售或许供给试题、答案的;
(四)多次不合法出售或许供给试题、答案的;
(五)向三十人次以上不合法出售或许供给试题、答案的;
(六)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
(七)其他情节严峻的景象。
第六条为施行考试作弊行为,向别人不合法出售或许供给法令规则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试题不无缺或许答案与标准答案不完全共同的,不影响不合法出售、供给试题、答案罪的断定。
第七条替代别人或许让别人替代自个参加法令规则的国家考试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8十四条之一第四款的规则,以替代考试罪科罪处置。
关于行为听违法情节较轻,确有悔罪体现,归纳思考行为听替考情况以及考试类型等要素,认为契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违法情节纤细的,可以不申述或许免予刑事处置;情节显着纤细损害不大的,不以违法论处。
第8条单位施行组织考试作弊、不合法出售、供给试题、答案等行为的,依照本说明规则的相应科罪量刑标准,追查组织者、策划者、施行者的刑事责任。
第九条以盗取、探听、收购办法不合法获取法令规则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又组织考试作弊或许不合法出售、供给试题、答案,别离契合刑法第二百8十二条和刑法第二百8十四条之一规则的,以不合法获取国家隐秘罪和组织考试作弊罪或许不合法出售、供给试题、答案罪数罪并罚。
第十条在法令规则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组织作弊,为别人组织作弊供给作弊器件或许其他协助,或许不合法出售、供给试题、答案,契合不合法获取国家隐秘罪、不合法出产、出售偷听、窃照专用器件罪、不合法运用偷听、窃照专用器件罪、不合法使用信息网络罪、打乱无线电通讯打点次序罪等违法构成要件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树立用于施行考试作弊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许发布有关考试作弊的信息,情节严峻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8十七条之一的规则,以不合法使用信息网络罪科罪处置;一起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不合法出售、供给试题、答案罪、不合法获取国家隐秘罪等其他违法的,依照处置较重的规则科罪处置。
第十二条关于施行本说明规则的违法被判处赏罚的,可以根据违法情况和避免再违法的需要,依法宣告作业阻止;被判处控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违法情况,依法宣告阻止令。
第十三条关于施行本说明规则的行为构成违法的,应当归纳思考违法的损害程度、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情绪等,依法判处置款。
第十四条本说明自2021年9月4日起施行。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办法》对考生违规处置的有关规则(一)考生不恪守考场纪律,不遵守考试作业人员的组织与需求,有下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撤消该类另外考试成果:
(1)带着规则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许未放在指定方位的;
(2)未在规则的坐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初步信号宣告前答题或许考试结束信号宣告后持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进程中旁窥、窃窃私语、互打记号或许手势的;
(5)在考场或许教育考试机构阻止的规模内,喧闹、吸烟或许施行其他影响考场次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作业人员附和在考试进程中私行脱离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则以外的笔或许纸答题或许在试卷规则以外的当地书写名字、考号或许以其他方法在答卷上符号信息的;
(9)其他违背考场规则但没有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正、公正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断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期间成果无效:
(1)带着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或许存储有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许协助别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许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的;
(3)钳制别人为自个抄袭供给便利的;
(4)带着具有发送或许接收信息功用的设备的;
(5)由别人冒名替代参加考试的;
(6)成心毁掉试卷、答卷或许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自己身份不符的名字、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许交流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合理办法获得或许企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果的行为。
(10)经过编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历、加分资历和考试成果的;
(11)评卷进程中被断定为答案相同的;
(12)考场纪律紊乱、考试次序失控,呈现大面积考试作弊表象的;
(13)考试作业人员协助施行作弊行为,过后查实的;
(14)其他应断定为作弊的行为。
(三)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傍边止其持续参加本类别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果无效:考生及其别人员的行为违背《中我国公民共和国治安打点处置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置;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置追查刑事责任。
(1)成心打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作业场所次序;
(2)回绝、阻止考试作业人员实施打点责任;
(3)挟制、侮辱、诋毁、诬害或许以其他方法损害考试作业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4)成心损坏考场设备设备;
(5)其他打乱考试打点次序的行为。
(四)教育考试机构、考试作业人员在考试进程中或许在考试结束后发现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断定有关的考生施行了考试作弊行为,除其所报参加考试的各期间、各科成果无效外,还视情节轻重,一起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置;情节特别严峻的,可以一起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置: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运用有关设备接收信息施行作弊的;
(4)编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别人替代或许替代考生参加考试的。
(五)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果并由此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历天资证书或许入学资历的,由证书公布机关宣告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许予以没收;现已被选择或许入学的,由选择学校撤消选择资历或许其学籍。
《中我国公民共和国刑法批改案(九)》对考生违规处置的有关规则(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二十四、将刑法第二百8十三条批改为:“不合法出产、出售专用间谍器件或许偷听、窃照专用器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置款;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置款。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置款,并对
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则处置。”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8十四条后添加一条,作为第二百8十四条之一:“在法令规则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置款;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置款。 “为别人施行前款违法供给作弊器件或许其他协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则处置。 “为施行考试作弊行为,向别人不合法出售或许供给第一款规则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则处置。 “替代别人或许让别人替代自个参加第一款规则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置款。”
《中我国公民共和国教育法》对考生违规处置的有关规则(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
第七十九条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作业人员在考试现场采纳必要办法予以阻止并中止其持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撤消其有关考试资历或许考试成果;情节严峻的,由教育行政部分责令中止参加有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背治安打点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打点处置;构成违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一)不合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许答案的;
(二)带着或许运用考试作弊器件、材料的;
(三)抄袭别人答案的;
(四)让别人替代自个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合理办法获得考试成果的作弊行为。
第8十条 任何组织或许自个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违法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归于国家机关作业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置:
(一)组织作弊的;
(二)经过供给考试作弊器件等方法为作弊供给协助或许便当的;
(三)替代别人参加考试的;
(四)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达考试试题或许答案的;
(五)其他打乱考试次序的行为。
《山东省公共诺言信息打点办法》节选
第十五条 天然人的失期信息除前款第二、四、五、8项所列信息外,还包括下列内容:
(一)税款欠缴信息;
(二)参加国家或许本省组织的共同考试作弊信息;
(三)在学术研讨、职称判定等作业中招摇撞骗信息;
(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其首要运营人员经过注销工商挂号躲避行政处相信息;
(五)国家和本省规则的其他失期信息。
第三章 公共诺言信息的使用
第二十条公共诺言信息经过社会揭露、授权查询、政务同享等方法宣告。
公共诺言信息作业主管部分应当会同信息供给主体,依照国家和省的规则,在公共诺言信息目录中清楚各类公共诺言信息的宣告方法。
第二十一条依法应当揭露的公共诺言信息经过”诺言我国(山东)”官方网站和信息供给主体对外发布信息的平台向社会揭露。
依法可以授权查询的信息,天然人、法人或许其他组织可以向公共诺言信息作业机构或许信息供给主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