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会是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会在中国共产党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共青团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依靠全院研究生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团结全院研究生,积极组织研究生开展各种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有益活动;
(二)沟通学院各党政部门与研究生联系,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以全面发展,努力成为优秀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本会的任务
(一)配合学院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二)协助学院创造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三)维护广大研究生切身利益,经常反映研究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四)为满足全体研究生日益增长的精神生活需求,广泛开展有益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文艺体育活动,促进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以及兄弟院校之间和社会各界的有益交流,起到提高研究生思想觉悟、陶冶情操、培养能力、开阔知识视野的作用,为祖国建设作贡献。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取得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籍的在校研究生,承认本会章程,均可成为本会人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参加本会各种团体和各项活动;
(四)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利益;
(五)参加本会各种机构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服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构,院研究生会为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
第八条 院研究生代表大会设立大会主席团,作为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领导机构,由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组成,负责讨论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有关重要事宜。
第九条 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职权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上一届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选举并产生新一届院研究生会主席团;
(三)修改并通过院研究生会章程;
(四)讨论应当由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以决议形式通过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由本会会员按照一定比例,通过民主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 每届研究生代表一般任期一年,特殊情况可延期一年。每一年召开一次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由研究生会召集。
第十二条 院研究生会在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外代表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会。院研究生会主席团由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院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职责履行到下届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的院研究生会产生为止。
第十三条 院研究生会的职责如下:
(一)带领和团结全体会员开展各项活动;
(二)配合院党委、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研究生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负责向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反映研究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将学院的答复及时反馈给代表;
(四) 助本会会员解决各种实际问题;
(五)领导和协调各学院研究生会开展工作;
(六)经院党委同意,讨论和决定本会人员的增补和撤换;
(七)筹备和召集院研究生代表大会;
(八)听取和采纳会员对本会提出的各种正确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本会会员的监督与批评;
(九)开展与各兄弟院系和学校的联系与交流工作。
第十四条 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会执行机构由主席团及各个职能部门构成,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人数不超过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1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
第十五条 院研究生会设立主席团,是院研究生会的常设领导机构,设执行主席,不设主席、副主席职务。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在院研究生会的监督下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院研究生会人员开展工作;
(二)根据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和院研究生会的决议,主持院研究生会的日常工作;
(三)在院团委的指导下,推荐、考核院研究生会各部门成员;
(四)主持院研究生会各项常规活动;
(五)负责院研究生会的经费收支。
第十六条 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从志愿加入院研究生会的研究生中选拔。在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院研究生会人员因毕业或升学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相应职务,应进行调整,由院党委委托院团委、院研究生会主席团组织考核小组,考察确定。
第十七条 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的职责如下:
(一)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团结和联系广大同学,及时收集和反映广大研究生的意见和要求;传达学院通知和规定,全心全意为全体研究生服务。
(三)认真完成各项工作,讲求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第十八条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政治面貌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需思想端正、品学兼优,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素质过硬,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第十九条 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对于不能胜任或工作不负责的院研究生会骨干,经院研究生会主席团二分之一以上人员同意,可劝其辞职;院研究生会骨干提出离职者,需经院研究生会主席团二分之一以上人员同意,方可离职。对于无故不参加研究生会活动两个月以上的院研究生会骨干,应视为自动辞职并备案。
第四章 经费
第二十条 本会活动经费由学院有关部门按学年拨给,由院研究生会办公室统一管理,用于院研究生会的各项活动。同时院研究生会还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获取社会各界资金的支持,以服务于院研究生会的工作。为了加强经费使用的计划性,各部门在开展活动前必须提交经费预算报告,并定期由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向院研究生会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院研究生代表大会讨论、修改和通过,并由院研究生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召开工商管理学院班级工作会议,布置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委员会第二届主席团候选人推荐工作,要求各班级召开本班级会议,推荐优秀学生作为主席团候选人。
二、主席团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学院研究生委员会对班级推荐的主席团候选人名单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主席团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情况、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酝酿产生4名主席团候选人。
三、对主席团候选人进行公示。经过公示,各班级对主席团候选人名单无异议,可以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一)大会选举环节由本次大会主席团委托总监票人主持。
(二)大会筹备委员会根据《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精神及考评小组推荐,确定主席团候选人4人,提交大会投票选举,选出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3人。
(三)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进行选举。本次研代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排列不分先后。
(五)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表示同意,请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方框内划“○”;表示不同意,则在候选人下方的空格内划“×”;表示弃权的,不作任何记号;另选其他人的,在选票上的“另选”栏下的方框写上另选人姓名,另选的人数不应该超过不赞成数,否则视为无效选票。选票上选举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为有效选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六)候选人必须获得实到代表半数以上的赞成票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以上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则以得票多少为序,取够应选名额为止。如果选举结果出现得票超过到会代表半数以上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但与应选名额接近时,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并征得代表的同意,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第二次选举。如遇到应选名额的最后一位有两位以上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票数相等的当选人由主席团讨论重新选举确定。
(七)代表在划选票时一律用钢笔、圆珠笔或黑色水性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请注意保持票面整洁,选票出现涂改则视为无效票。
(八)会议期间,代表原则上不准请假,因特殊事情或因病住院的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大会主席团请假,并且不能委托其他代表行使选举权。
(九)投票次序: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主席团候选人投票,然后各代表团成员依次投票。投票时听从选举工作主持人指挥,投票完毕请回到原位就座。经工作人员验票,如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否则选举无效,应进行第二次选举。
(十)计票完毕,由总计票人向大会主席报告选举结果,并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全体代表公布产生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名单。
(十一)本办法经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后生效。
(一)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预备会议
1.宣读《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会议须知》
2.听取《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3.审议《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报告》
4.审议表决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5.审议表决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和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
6.审议《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草案)》
7.审议《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审查报告》
8.介绍《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会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
9.审议《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会议议程(草案)》
蒋年彩同学主持预备会议
(二)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会议
1.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2.介绍与会领导、嘉宾
3.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团委书记马丽娟老师致开幕辞
4.兄弟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代表谯显迪同学致辞
5.校研究生会主席团代表邹阳同学致辞
6.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黄晋老师致辞
1.听取并审议《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第一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2.选举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3.新任主席团成员代表宣读倡议书
4.全体起立,奏唱校歌
5.会议结束
向思源同学作工作报告
翟艳洁同学宣读倡议书
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70名代表的资格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审查结果如下:确认各班级推选代表的程序规范,过程民主,所有代表中有的是我们学院学生干部,学生党员,有的是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学生,还有的是在各类活动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思想上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成绩优良,在广大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充分体现先进性和广泛性。
1.为了进一步深化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会(以下简称研会)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学联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 号)《关于推动高校研究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2.建立述职评议制度旨在推动研会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广大同学的引领,做到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同时,进一步增强研会工作人员服务同学的责任感和自觉接受监督的 意识,促进研会更好服务本院学生。
3.述职评议对象为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
4.述职评议内容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为提交总结材料,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集中考评为现场述职汇报。
5.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
6.述职评议程序:
(1)日常考评
述职前,提交本学期工作总结材料。总结材料要根据述职评议日常考评内容,提供支撑材料,能够精准报告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项目以及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等,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
(2)集中考评
进行现场述职汇报,述职内容要求密切结合研究生会功能定位,准确充实、重点突出。参评人员根据现场述职情况,综合考量述职人员进行评价打分。
(3)适度公开述职评议结果
院团委根据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情况形成最终的综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秀(100 分-85 分)、良好(85 分-70 分)、合格(70 分-60 分)、不合格(小于 60 分)四个等次。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同学和各组织的监督。
(4)不断改进述职评议方案
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改进方案,将改进措施列入下一学期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二)日常考评
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60%。
1.政治态度方面: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10 分)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10 分)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5 分)
(4)每年期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90%及以上。(5 分)
2.道德品行方面:
(1)道德品行优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 守法,品格高尚,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10 分)
(2)在广西志愿服务网注册成为志愿者,并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10 分)
3.学习情况方面:
(1)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成绩排在本专业前 30%以内,专业必修课无挂科补考记录。(10 分)
(2)积极参加各类科研创新、学科竞赛等赛事,为学院赢得荣誉。(5 分)
4.工作成效方面:
(1)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人、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院, 助有效解决。(15 分)
(2)在工作中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研会的工作, 善于在班级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院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活动开展成效显著。(10 分)
5.纪律作风方面: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认真执行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落实《研究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 按时参加研会例会,积极参加研究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10 分)
(三)集中考评
1.集中考评由参评人员结合述职人员现场述职情况,综合述职人员思
想、学习、工作、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评价,总分 100 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40%。
2.主席团述职人员得分由教师代表评分(40%)、主席团互评(30%)、工作部门负责人评分(30%)三部分构成。部门负责人述职人员得分由教师代表评分(40%)、主席团评分(30%)、部门负责人互评(30%)三部分构成。
(四)附则
1.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对于综合表现优良,认真履职的各层级学生干部,可获得一定的嘉奖鼓励。
2.本办法由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会全权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 广西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研究生会
编辑 | 黄子栩
责任编辑 | 韦雨雁
审核 | 黄晋 岑汉成韦金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