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湘潭大学考研(029006)法学基础课考试真题(回忆版本)_概念…(2023年湘潭大学法学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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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3年湘潭大学考研( 029006)法学基础课 考试真题(回忆版本)

《刑法学》复试大纲

刑法总论部分

第一章 刑法的基础概念

一、刑法的概念与性质

刑法的概念及与其他法律的区分 刑法的分类 刑法的性质

二、新中国刑法的制定、完善与修改

刑法制定的原则 刑法制定的程序 刑法完善的原则与方法 刑法的渊源与体系

三、刑法的规范与刑法解释

刑法规范的概念与性质 刑法解释的含义 刑法解释的方法 刑法解释的类型

四、刑法的目的与机能

我国刑法的目的 刑法机能的概念与内容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特征

二、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的概念与基本内容 罪刑法定原则的渊源与理论基础 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

三、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概念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

四、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概念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实现要求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刑法的效力范围的概念

二、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空间效力的概念 确定刑法空间效力范围的原则 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 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 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 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

二、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时间效力的概念 刑法的生效时间与失效时间方式 刑法溯及力的确定原则 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 限时法

第四章 犯罪概说

一、犯罪的概念

犯罪的形式概念 犯罪的实质概念 犯罪定义

二、犯罪的特征

犯罪的本质特征 犯罪的形式特征

三、犯罪的类型

犯罪类型的概念 理论上的犯罪类型 规范上的犯罪类型

第五章 犯罪构成

一、犯罪构成的概念与特征

二、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及我国传统的犯罪构成体系

三、犯罪构成的类型

基本的犯罪构成与修正的犯罪构成 普通的犯罪构成与派生的犯罪构成 简单的犯罪构成与复杂的犯罪构成 完结的犯罪构成与开放的犯罪构成

第六章 法益

一、法益的概念与特征

二、法益的类型

一般法益 同类法益 具体法益

三、法益的地位与功能

法益的地位(犯罪构成中的必要要件) 法益的功能

第七章 犯罪客观要件

一、犯罪客观要件的概念与特征

二、行为

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行为的一般理论 行为的表现形式 作为的概念与特征 不作为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先行行为的概念与范围 持有的概念与性质 行为的附随情状 行为对象的概念与特征 行为对象的意义 行为对象与法益的关系

三、危害结果

危害结果的概念与特征 危害结果的类型

四、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刑法上因果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刑法上因果关系主要学说 刑法上因果关系的认定

第八章 犯罪主体要件

一、犯罪主体要件的概念与特征

二、自然人犯罪主体

刑事责任能力概念 刑事责任年龄概念 我国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 未成年人案件的处理原则 老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原则 刑事辨认与控制能力 我国刑事责任能力的划分 原因自由行为的概念、形态与可罚性根据 期待可能性的概念、地位与判断标准 自然人主体特殊身份的概念与类型

三、单位犯罪主体

单位犯罪的概念与特征 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

第九章 犯罪主观要件

一、犯罪主观要件的概念与特征

二、犯罪故意

故意的概念与构成 故意的类型(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确定故意与不确定故意、事前故意与事后故意)

三、犯罪过失

犯罪过失的概念与特征 犯罪过失的本质 犯罪过失的类型(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 信赖原则的概念、适用条件与例外 监督过失(狭义的监督过失与广义的监督过失)

四、犯罪动机与犯罪目的

犯罪动机的概念 犯罪目的概念与类型 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的关系

五、主观罪过的阻却

意外事件的概念与特征 不可抗力的概念与特征

六、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法律认识错误(概念、类型与处理) 事实认识错误(概念、类型与处理)

第十章 阻却犯罪性的行为

一、阻却犯罪性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二、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防卫过当的概念与刑事责任 特殊防卫的概念与条件

三、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避险过当的概念与刑事责任、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分

四、其他阻却犯罪性的行为(掌握各行为的概念与正当性条件)

依照法律的行为 执行命令的行为 业务正当行为 被害人承诺的行为 推定的故意 义务冲突

第十一章 犯罪停止形态

一、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

二、犯罪预备的概念、成立条件与刑事责任

三、犯罪未遂的概念、成立条件、类型与刑事责任

四、犯罪中止的概念、成立条件、类型与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共犯形态

一、共犯的概念与成立条件、共犯的本质与刑事责任根据

二、规范上的共犯形式(一般的共同犯罪、聚众共同犯罪、集团共同犯罪)与理论上的共犯形式(任意的共同犯罪与必要的共同犯罪、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与事中通谋的共同犯罪、简单的共同犯罪与复杂的共同犯罪、一般的共同犯罪与特殊的共同犯罪)

三、共犯的范围

不构成共犯的具体情形 直接正犯与共同正犯的概念 间接正犯的概念与成立范围 片面共犯的概念 承继共犯的概念

四、共犯人的类型与刑事责任

共犯人的类型概念 共犯人分类的依据(分工分类法、作用分类法) 主犯的概念、类型及其刑事责任 从犯的概念、类型及其刑事责任 胁从犯的概念及其刑事责任 教唆犯的概念、成立条件及其刑事责任

五、共犯的特殊问题

共犯与身份 共犯与不作为 共犯与停止形态 共犯与认识错误 共犯与单位犯罪

第十三章 罪数形态

一、罪数的概念、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

二、实质的一罪

继续犯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法条竞合犯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想象竞合犯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结果加重犯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不可罚的事后行为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三、法定的一罪

结合犯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集合犯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转化犯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四、并合的一罪

连续犯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吸收犯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牵连犯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五、数罪的认定与类型

第十四章 定罪与刑事责任

一、定罪

定罪的概念与特征 定罪的原则

二、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 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

第十五章 刑罚的本体

一、刑罚的概念与本质

刑罚的概念 刑罚的本质 刑罚与其他制裁方法的区别

二、刑罚权的概念

三、刑罚目的的概念与内容

四、刑罚功能的概念与内容

第十六章 刑罚与非刑罚刑事责任措施

一、刑罚体系的概念与我国刑罚体系的特征

二、主刑

管制(概念与特征) 拘役(概念与特征) 有期徒刑(概念与特征) 无期徒刑(概念与特征) 死刑(概念与我国严格限制死刑的措施、死缓及其适用条件与后果)

三、附加刑

罚金(概念、适用方式、数额的确定根据、缴纳方式等) 没收财产(概念、适用对象与没收的财产范围) 剥夺政治权利(概念、内容、适用对象与方式、期限、起算与执行) 驱逐出境(概念及与行政处罚中的驱逐出境的区别)

四、非刑罚刑事责任措施(各措施的概念与适用条件)

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责令赔偿经济损失 训诫 责令具结悔过 责令赔礼道歉 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 职业禁止

第十七章 刑罚的裁量

一、刑罚裁量的概念、刑罚裁量的原则、方法

二、刑罚裁量情节的类型

三、累犯

累犯的概念 一般累犯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特殊累犯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四、自首、坦白与立功

一般自首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特别自首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单位自首 坦白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立功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五、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的概念与适用条件 数罪并罚的原则 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的原则

六、缓刑

缓刑的概念与与适用条件 缓刑的执行、社区矫正 缓刑的法律后果 战时缓刑

第十八章 刑罚的执行

一、刑罚执行的概念与特征

二、减刑

减刑的概念与特征 减刑的条件 减刑的撤销

三、假释

假释的概念 假释的条件 假释的执行 假释的撤销

第十九章 刑法的消灭

一、刑罚消灭的概念 刑罚消灭的特征 刑罚消灭的事由

二、时效

追诉时效与行刑时效的概念 我国的追诉时效与适用 追诉时效的计算 追诉时效的中断 追诉时效的延长

三、赦免

赦免的概念 大赦的概念与特征 特赦的概念与特征 我国八次特赦的具体情况及特点

刑法分论部分

第一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一、故意杀人罪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

三、故意伤害罪

四、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五、过失致人重伤罪

六、遗弃罪

七、强奸罪

八、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九、强制猥亵、侮辱罪与猥亵儿童罪

十、非法拘禁罪

十一、绑架罪

十二、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十三、诬告陷害罪

十四、强迫劳动罪与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十五、非法搜查罪与非法侵入住宅罪

十六、刑讯逼供罪与暴力取证罪

十七、虐待被监管人罪

十八、侮辱罪与诽谤罪

十九、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与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二十、侵犯通信自由罪与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二十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二十二、报复陷害罪

二十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二十四、重婚罪与破坏军婚罪

二十五、拐骗儿童罪

二十六、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与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第二章 侵犯财产罪

一、抢劫罪

二、抢夺罪

三、聚众哄抢罪

四、敲诈勒索罪

五、盗窃罪

六、诈骗罪

七、侵占罪

八、职务侵占罪

九、挪用资金罪

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十一、故意毁坏财物罪

十二、破坏生产经营罪

第三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蒋兰香)

一、放火罪与失火罪

二、爆炸罪与过失爆炸罪

三、投放危险物质罪与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四、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五、破坏交通工具罪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六、破坏交通设施罪

七、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与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八、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

九、资助恐怖活动罪与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十、劫持航空器罪与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十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十二、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与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十三、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十四、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与丢失枪支不报罪

十五、交通肇事罪

十六、危险驾驶罪(第133条之一)

十七、妨害安全驾驶罪

十八、重大责任事故罪

十九、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二十、危险作业罪

二十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第139条之一)

第四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与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

三、妨害药品管理罪

四、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五、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六、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八、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九、走私废物罪

十、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十一、欺诈发行证券罪

十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十三、虚假破产罪(刑法第162条之二)

十四、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十五、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十六、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十七、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十八、伪造货币罪、变造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与持有、使用假币罪

十九、高利转贷罪与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二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

二十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与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二十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二十三、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二十四、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与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二十五、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与违法运用资金罪

二十六、违规发放贷款罪与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二十七、逃汇罪与骗购外汇罪

二十八、洗钱罪

二十九、贷款诈骗罪

三十、信用卡诈骗罪

三十一、保险诈骗罪

三十二、逃税罪与抗税罪

三十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与虚开发票罪

三十四、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三十五、侵犯著作权罪与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三十六、侵犯商业秘密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

三十七、虚假广告罪

三十八、串通投标罪

三十九、合同诈骗罪

四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四十一、非法经营罪

四十二、强迫交易罪

四十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与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第五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一、妨害公务罪与袭警罪

二、招摇撞骗罪

三、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与

四、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与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

五、冒名顶替罪

六、组织考试作弊罪与代替考试罪

七、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与 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八、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九、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十、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与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十一、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十二、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十三、高空抛物罪

十四、聚众斗殴罪

十五、寻衅滋事罪

十六、催收非法债务罪

十七、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十八、传授犯罪方法罪

十九、聚众淫乱罪与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二十、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

二十一、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与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

二十二、伪证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二十三、妨害作证罪与 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二十四、虚假诉讼罪

二十五、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与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二十六、窝藏、包庇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二十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二十八、脱逃罪与破坏监管秩序罪

二十九、故意损毁文物罪与过失损毁文物罪

三十、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三十一、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

三十二、污染环境罪

三十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三十四、非法狩猎罪与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

三十五、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与破坏自然保护地罪

三十六、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与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

三十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三十八、非法持有毒品罪

三十九、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四十、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与容留他人吸毒罪

四十一、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与妨害兴奋剂管理罪

四十二、组织卖淫罪与强迫卖淫罪

四十三、协助组织卖淫罪与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四十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六章 贪污贿赂罪

一、贪污罪

二、挪用公款罪

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四、私分国有资产罪与私分罚没财物罪

五、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

六、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七、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与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八、介绍贿赂罪

第十章 渎职罪

一、滥用职权罪

二、玩忽职守罪

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与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五、徇私枉法罪与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六、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与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七、私放在押人员罪与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八、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

九、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与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

八、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与 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法律硕士入学复试《法理学》考试大纲

第一章 法理学导论

法理学的概念

法理学与其他部门法学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及其中国化

第二章 法、法律

法与法律的概念

法的基本特征

法的作用

第三章 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

法的渊源概念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法的分类

法的效力概念

法的效力范围

法的效力冲突及其处理原则

第四章 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点

法律体系与相关概念区分

法律部门的概念和划分标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五章 法的要素

法的要素的概念和内容

法律规则的概念、分类

法律原则的含义、分类

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关于权利的各种学说

权利和义务的分类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第七章 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行为的结构

法律行为的种类

法律行为的评价

第八章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关系的分类

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运行

第九章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的定义

法律责任的构成条件

法律责任的种类

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责原则

法律责任承担的方式

免责的条件和方式

第十章 法的历史发展

法起源和发展的一般规律

法的历史类型

法律演进的规律和特点

法律继承

法律移植

法治改革

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发展趋势

第十一章 法的制定

立法的概念

立法原则

立法体制

立法程序

第十二章 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的概念

法律解释主体和权限

法律解释方法

中国法律解释体制

第十三章 法的实施

法律实施的概念和基本样态

执法的概念、内容和原则

司法的概念和要求

守法的根据和理由

法律实施的监督

第十四章 法律程序

法律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正当法律程序的价值及其构成要件

程序正义的兴起及其意涵

第十五章 法律职业

法律职业的概念与特征

法律职业技能

法律职业制度

第十六章 法律方法

法律方法的概念

法律推理的概念

形式推理的概念

辩证推理的概念

权利推理的概念

法律论证的概念、过程与方法

司法数据处理的概念、原则、规则和方法

第十七章 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概念和体系

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

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

法的秩序价值

法的正义价值


法与自由

法与效率

法与平等

法与人权

第十八章 法治原理

法治的概念

现代法治的理念

法治与法制

法治与人治

法治与德治

法治与经济

法治与科技

法治与政治

法治与文化

法治与社会治理

法治与生态文明

全面依法治国方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法学院研究生民法总论考试大纲

第一章 民法概述

民法的定义和词源。

形式意义的民法与实质意义的民法的区分。

民法的调整对象的含义。

平等主体、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的含义。

属于民法调整对象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和范围。

民法作为私法、权利法、实体法与市场经济基本法的本质属性的具体内涵。

民法的本位。

民法的渊源。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特征。

民法基本原则的指导功能、约束功能和补充功能的基本含义。

民法基本原则的补充功能及其实现方式。

平等原则的含义、意义和体现。

意思自治原则的含义、意义和体现。

公平原则的含义、意义和体现。

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意义和体现。

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的立法根据、含义和意义。

“绿色”原则的含义、意义和体现。

民法各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

民事法律关系理论及其现实意义。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和民事法律关系内容三个概念的基本含义及相互关系。

民事法律事实的含义。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及其类型体系。

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基本含义。

民事权利的含义和特点。

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基本含义。

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的基本含义。

绝对权和相对权的含义与区分标准。

主权利和从权利的含义及相互关系。

专属权和非专属权的基本含义及其区分意义。

民事义务的含义和特点。

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的含义及其区分意义。

民事责任的含义和特点。

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的含义。

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含义及其相互区别。

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的含义及其区分意义。

按份责任、连带责任、补充责任的含义及相互区别。

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与公平责任的含义及其适用范围。

《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愿救助行为的含义及构成要件。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处理原则。

民事责任的并行与优先承担原则。

英雄烈士人格利益的保护原则。

第四章 自然人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含义。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开始的时间认定。

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问题。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终止时间的认定。

自然人死亡后利益保护的法律途径。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

我国《民法典》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标准和划分结果。

监护的含义、性质与监护制度的意义。

监护和亲权的关系。

为未成年人确定监护人的方式。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确定监护人的方式。

遗嘱监护的相关规则。

协议确定监护人的相关规则。

意定监护的含义、适用情形,意定监护的成立要件与生效要件。

监护职责的内容、监护权利的保护以及监护责任的承担。

监护职责的履行的原则。

监护资格的撤销及其恢复。

监护关系的终止事由。

宣告失踪的含义和意义。

宣告失踪的实体条件和主要程序。

宣告失踪的效力。

财产代管人的的法律地位与权限。

宣告失踪的撤销。

宣告死亡的含义。

宣告死亡的实体条件和主要程序。

宣告死亡的效力。

死亡宣告的撤销及其法律后果。

宣告死亡制度与宣告失踪的制度比较。

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含义以及责任承担的原则。

第五章 法 人

法人的概念和特点。

法人成立的条件。

法人的分类、分类标准及分类的意义。

公法人和私法人的区别。

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的区别。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取得与消灭。

法人目的范围的限制与法人目的外行为的效力。

法人的民事责任,法人民事责任能力范围的确定标准。

法人机关的含义、特点及其构成。

法定代表人的含义及其与法人的关系,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法人的住所的确定标准。

法人的变更登记。

法人登记的对抗效力。

法人合并与法人分立的含义、效果。

法人终止、解散的情形。

法人清算的含义,清算义务人,清算程序与清算组职权,清算的效果。

法人破产的含义及效果。

法人分支机构的定义、法律地位及其责任承担。

设立中法人的概念及其与法人的相互关系,设立中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责任承担。

营利法人的定义。

营利法人的章程。

营利法人的组织机构,包括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

营利法人出资人的权利滥用,法人人格否认原则。

营利法人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决议的撤销

营利法人的社会责任。

非营利法人的含义、类型。

事业单位法人的含义、组织机构。

社会团体法人的含义、章程与组织机构。

捐助法人的定义、章程与组织机构,捐助人的权利。

公益法人终止时剩余财产分配的原则。

特别法人的含义、类型。

机关法人的含义,机关法人终止后权利义务的承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资格。

城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人资格。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法人资格。

第六章 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的含义、特征和类型。

非法人组织债务承担的规则。

非法人组织的代表及其代表行为的效力。

非法人组织的解算事由。

非法人组织的清算程序。

合伙的含义。

我国民法上合伙的类型。

合伙的法律地位。

普通合伙的成立条件。

我国《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及其债权人的权利限制。

普通合伙事务执行权的分配规则。

普通合伙损益分配和债务承担规则。

普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规则。

特殊普通合伙的含义和特征。

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在合伙人构成及其地位、设立要求、合伙事务执行权分配、利润分配、合伙人权利限制、退伙条件及其后果等方面的区别。

第七章 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客体的含义和特征。

民事权利客体的范围。

一般人格权的概念、特征、内容及功能。

具体人格权的概念、特征、类型,各项具体人格权的保护方式。

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则。

物权的含义、客体及基本类型。

民法上的物的含义和特征。

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标准及其划分意义。

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的划分标准及其划分意义。

特定物与种类物的划分标准及其划分意义。

主物与从物的划分标准及其划分意义。

原物与孳息的划分标准及其划分意义。

有价证券的含义和分类。

征收、征用的含义及其具体规则。

债权的含义、特征及其基本类型。

合同请求权、侵权请求权、无因管理请求权、不当得利请求权的概念、特征及其构成要件。

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及其具体权利类型。

继承权的概念、特征及其基本规则。

数据与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规则。

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

民事权利的行使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第八章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与情谊行为、准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

准法律行为的种类。

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的含义。

财产行为与身份行为的划分及其意义。

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的含义。

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的含义。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及其条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及其条件。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区别与联系。

民事法律行为的口头形式、书面形式、默示形式的含义及其具体表现。

意思表示的含义及构成要素。

意思表示的分类。

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包括有相对人意思表示、无相对人意思表示及公告方式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

意思表示的明示与默示形式。

意思表示的撤回。

意思表示的解释原则。

意思表示的解释方法。

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有效要件。

效力未定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及其具体情形。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真意保留、通谋的虚伪表示、隐藏行为的含义、效力。

重大误解的含义、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

欺诈的含义、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

胁迫的含义、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

第三人欺诈、第三人胁迫的含义、构成要件及其法律效果。

第三人欺诈和第三人胁迫的区别。

显失公平的含义、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

撤销权的概念、行使要求、行使期间及其消灭事由。

违背强制性规定与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法律效果,强制性规定的理解,公序良俗的概念及判断标准。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法律效果。

民事法律行为的部分无效。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与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的含义和特点。

附延缓条件和附解除条件的含义。

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

第九章 代理

代理的含义、类别与法律效果。

代理的适用范围。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与指定代理的划分标准。

本代理、复代理的含义及特征。

复代理的适用情形。

职务代理的含义、法律效果,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人员职务限制与善意相对人的利益保护规则。

代理权的含义。

代理权的行使原则。

滥用代理权的含义及其具体类型。

共同代理的含义、特征,共同代理权的行使规则及其责任承担规则。

自己代理与双方代理的含义、特征及其法律效果。

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

被代理人死亡后委托代理依然有效的情形。

无权代理的含义、特征和类型。

无权代理的效力与无权代理人的责任。

表见代理的含义和构成要件。

第十章 诉讼时效、除斥期间与期限

时效的含义和特征。

时效制度的作用。

诉讼时效的含义。

诉讼时效的效力。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诉讼时效的援用规则。

诉讼时效期间的含义、特征和分类。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规则。

分期履行债权的诉讼时效起算规则。

对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起算规则。

未成年人性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起算规则。

诉讼时效的延长。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含义、事由和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含义、事由和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的区别。

除斥期间的含义和特征。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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