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复试是高校人才选拔的重要环节,对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证人才选拔的公平公正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贵州省新冠肺炎十条常态化防控措施》及教育厅等文件精神,以及《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为强化责任、科学选拔,确保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工作原则。
(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二)公正、公平、公开。
(三)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管到位。
(四)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健康。
(五)严格履行职责,落实责任追究。
二、组织领导
(一)音乐舞蹈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及专业负责人等组成的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并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审查备案。
(二)音乐舞蹈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工作组,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
(三)音乐舞蹈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复试工作组,负责制定和实施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负责调剂、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加试等相关工作。
(四)音乐舞蹈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师生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
音乐舞蹈学院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执行国家b类考生分数线: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b类考生)
专业学位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备注
艺术(音乐)
336
35
53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249
30
45